根据三明职业技术学院《教科研成果认定与管理办法》和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的要求,为加强学院内涵建设,提升我院教科研水平,请以各处、室、系、馆、所等部门为单位,汇总统计各部门2012—2013学年的科研成果,并报产学研处(行政办公大楼301办公室)审核。要求如下:
(1)出版时间:2012年9月1日-2013年8月31日;
(2)报送材料:核心期刊报送原件及复印件,其他期刊报送复印件,《三明职业技术教育》可以不报送材料。
2.科技成果(含在产品开发和推广中为我院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,通过权威部门认定的应用软件、新工艺等科技成果):
(1)认定或评奖时间:2012年9月1日-2013年8月31日;
(2)请报送相关部门的认定或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(1)认定时间:2012年9月1日-2013年8月31日;
注:以上1、2、3项科研成果请填报《表1:科研成果统计表》
4.科研项目(含立项或获奖的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市(厅)级和院级科研项目):
(1)立项年度为2013年(如2013年省教育厅、2013市社科联计划项目);
(2)课题负责人报送科研立项通知书复印件,参与者请加送立项申请书。
5.报送截止时间:2013年11月15日,超过奖励登记时间的成果只登记但不予奖励。相关电子表格请登录三明职业技术学院“科研处-下载中心”下载。各部门汇总后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:zhz030901@163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