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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11年关于高职“一档多投”实施办法  
 
发布时间:2011/06/13 00:00:00   浏览次数:[]
 

根据省招委会决定,今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(以下简称“高职单招”)的各科类各专业也进行“一档多投”改革试点。

一、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

(一)志愿设置

“高职单招”专科批设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。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8个(ABCDEFGH)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,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。

(二)志愿填报的原则

考生填报专科常规志愿时,其投档分应不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;填报征求志愿时,其投档分应不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。

(三)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

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。具体填报时间和填报办法由福建省高招办另文公布。

三、投档和录取办法

(一)投档和录取办法

实行“平行检索、一档多投,院校预录、考生确认”的投档与录取模式,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。

1、 常规志愿

省高招办将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投往其所填报的所有院校(专业)。院校依据招生章程进行排序后,向省高招办提交预录取结果。该排序结果经福建省高招办审核通过后,在福建高招网站www.fjzs.com.cn上向考生公布,内容包括预录取的院校与专业、该专业计划数及该生在此专业中的排名等信息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确认;如果同时被多所院校(专业)预录取,考生可以同时确认多所院校(专业)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排序,即把最满意录取的院校(专业)排在最前面,次满意的排在第二位,其他的也依次排好顺序。如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确认,则由录取系统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自动给定确认顺序。录取系统按照院校的排序结果和考生确认后的排序结果进行匹配,自动形成最终录取结果。

2、征求志愿

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,如有院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,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(或追加的招生计划)再次统一公布,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;对填报了征求志愿且投档分达到相应要求的考生,按照常规志愿的方式进行投档和录取。

3、降分录取

征求志愿投档与录取结束,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,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,经福建省高招办同意后,可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线下20分以内,征求志愿时有填报该所院校志愿的考生。

(二)各批次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正式投档,不实行模拟投档,不进行补充投档。

 
 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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