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医学与护理系党总支举行党纪学习教育分专题第三次集体学习研讨。会前,大家围绕学习研讨主题,认真研读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第七章、第八章的内容。各支部领学和重点发言人围绕学习主题,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。
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,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对违反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明细化、具体化,全体党员要认真遵守党纪党规,要强纪律树观念。全体党员要以身作则,做好表率,要做到警钟长鸣,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,在日常生活中要经常以党纪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,才能防微杜渐,把自己锻炼培养成为一员遵纪守法的好党员。
会议强调,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,各支部认真落实学院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,并能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习,做到了原原本本学条例、扎扎实实抓党纪,效果显著。并就持续性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了三点要求。一是要明白“学过”绝不等于“学好”。用心在掌握党纪、理解党纪、遵守党纪上下功夫,既要做到原原本本、逐字逐句学习研读《条例》,更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、与岗位职责相贯通。二是要谨记“学纪”不等于“明纪”。要以案为鉴,做到严守底线,同时更要从内心深处扎下纪律之根,始终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让警钟时刻在耳边长鸣。三是要弄懂“落地”不等于“落实”。做好党纪学习教育,不仅学得深、悟得明,更要行得正、行得稳,以严的纪律、明的规矩、实的作风推动工作发展,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