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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关于开展2011-2012学年党建工作检查考评的通知  
 
发布时间:2012/05/03 00:00:00   浏览次数:[]
 

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,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和“两访三创”活动,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进一步提升我院党建工作水平,经研究,决定对各党支部2011-2012学年度党建工作进行检查考评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评内容

《2011-2012学年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评估细则》和《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标准》规定的党建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,重点检查:

1、对上级文件精神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。要求:及时传达学习,有记录。

2、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情况。要求:(1)党支部应开好每月一次支委会,全年组织生活不少于20次,其中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,每半年上一次党课,党日活动的内容应认真记录,做到清楚、规范。

3、发展党员工作情况。要求:(1)程序规范,手续完备,会议记录和个人档案材料完整。(2)“考察表”“入党志愿书”填写规范,无涂改,落款时间符号逻辑;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考察意见客观、全面(评价,主要优点和不足);(3)建立要求入党师生的档案。

4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,实施“168”党建工作机制情况。

5、报送党建信息情况。

二、考评方法

检查考评工作分两组进行。第一组负责机关党支部的检查考评,组长:褚智江,成员:蔡维灿、于浩、林陈彪、杨永辉;第二组负责系部党支部的检查考评,组长:张勇,成员:范作闽、游崇进、陈振口。采取“听、查、看”的方法。各党支部提交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,集中检查。检查组在听、查、看的基础上做好检查记录,写出考评意见。

三、考评时间

5月10日—11日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检查考评工作,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(自评分占考评总分的30%)的基础上,总结经验,找出差距,以促进支部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2、考评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不弄虚作假。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各党支部党建工作中的亮点、典型和特色工作。

3、检查考评情况,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的重要依据。

 
 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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